为提高仪器的运行和管理水平,促进资源共享,加强对外开放和服务,实验室制定严格的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办法。
1、本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遵循实验室主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原则。
2、设仪器设备专职管理人员,按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规定的仪器设备登记、使用和维护办法进行管理,以提高使用效率,同时与协调单位共享实验仪器设备,以满足本室科学研究、实验的需求。
3、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必须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并经过实验室负责人许可。
4、实验者有责任和义务在工作后将其弄脏的实验区域清理干净,以保持仪器、桌面及实验室地板的清洁。如不清扫者,管理人员有权指出并做出处理。
5、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不得随便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用本室仪器设备擅自为室外人员做实验或测试,如若发现,实验室有权处罚当事者。
6、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凡对仪器、设备不熟悉者,务必请教仪器管理员。凡属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者,按照处罚条例执行。
7、仪器设备使用时必须按规定逐项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正在运行的仪器, 不得提前填写使用时间 (有定时控制的仪器设备除外)。未按规定填写登记表而使用仪器的,视为无主开机,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处理。
8、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须立即取出样品,做好机内外的卫生,以避免损坏仪器或影响他人使用。
9、对于未按规定填写使用登记表进行试验的,一经发现,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按要求补填使用登记表, 并按照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10、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由仪器设备科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装,否则后果自负。
11、大型精密仪器用计算机上禁止装载其它无关的软件。
12、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搬动,如情况特殊确需搬动者,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才可搬动,使用完毕后,立即放回原处,并经管理人员检查。